问题 | 合伙人退伙后财产应如何分配 |
分类 | 公司经营-合伙联营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当合伴人选择退出合伙事业之际,应根据当时的合伙企业财务状况加以核算,并将退伙者所持有的财产份额予以如数返还。
2、凡退出合伙人对于因自身退伙行为而对合伙企业产生的损失存在着赔偿义务的情况下,应对其来源于此的赔偿金额实施适当的扣减处理。 若在退伙之时尚有尚未结束的合伙企业职责未尽事宜,应等待相关事务处置完毕之后再行进行会计结算。 3、关于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所持财产份额的退还方式,可依据合伙协议中所规定的内容或经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商议决定方式进行。 既可以采用货币退还方式,亦可选用实物退还形式。 4、对于因退伙人在退伙前所产生的合伙企业债务,退伙人需承担起无限制的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一条
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 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 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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