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伙退股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
分类 | 公司经营-合伙联营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当合作伙伴选择退出合作关系,且在退伙之际,其他的合作伙伴们理应对该名退伙者与合伙企业当时所拥有的财产状况进行全面而细致的核算,并根据所得结果将退伙者应得的财产份额予以退还。
然而若该退伙者因自身行为导致合伙企业遭受损失,且对这一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话,那么在计算财产返还数额时,则应相应地扣除他应赔偿的金额部分。 如果在退伙之时仍有关于合伙企业的事务未得到妥善解决,则需等到这些事务全部结束之后再进行结算处理。 2.尽管退伙者选择离开了合伙企业,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从此与合伙企业完全无关联。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若为普通合伙人退股,那么他需要对在退伙之前形成的债务承担起无限连带责任;而若是有限合伙人退伙,则需基于退伙前的债务承担,用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所取出的财产来履行责任。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一条
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 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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