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伙企业设立有什么条件 |
分类 | 公司经营-合伙联营 |
解答 |
律师解析:
普通合伙企业设立条件有以下五点:
1、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合伙人 2、有依法订立且内容完善的合伙协议 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出资 4、有符合要求的生产经营场所 5、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中合伙人不能是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只能是自然人,同时合伙企业设立时的合伙人不能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另外,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经营的人如国家公务员、法官、检察官、警察也不能成为合伙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有书面合伙协议;(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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