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合伙协议和公司章程的内容冲突怎么办 |
分类 | 公司经营-合伙联营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先有合伙协议,再有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有备案的,在工商局可以对外查询。而合伙协议是内部协议,不可对外披露。
解决办法: (一)如果合伙协议在前面,公司章程在后面,毋庸置疑,后面的肯定优先于前面的,因为有登记的协议的效力肯定优于没有登记的,有备案的优先使用。 (二)如果公司章程已经交上去了,后来又做了一个合伙协议,这种情况下按照生效时间前后来解决。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一条
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 合伙协议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 第五条订立合伙协议、设立合伙企业,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第十九条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事项,由合伙人协商决定; 协商不成的,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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