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营业执照丢了怎么去注销 |
分类 | 公司经营-工商税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不慎遗失了企业营业执照,则应依序履行以下步骤进行公司注销手续:
首先是办理登报公告。 在符合条件的市级及以上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发布关于营业执照丢失的声明,同时明确宣布其已正式失效并留存该份声明的报纸原件,以便后续环节所需之用; 接下来便是申请重新领取营业执照。 须向辖区内公司登记主管机构提出补办申请,在此过程中,可能需要提供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股东的身份证明文件以及公司登记主管机构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等; 紧接着是税务注销事宜。 首先前往国家税务总局和地方税务局进行税务注销,根据税务部门的具体要求填写相应表格、缴回所有发票、补交相应税费等,最终获取由国税和地税颁发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最后是银行账户的销户处理。 需携带营业执照(尽管已经丢失,但仍需注明已补办的相关信息)、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等相关资料前往银行进行销户操作。 完成上述步骤后,便可携带清税证明、营业执照、公司注销申请书、股东会决议、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至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工商注销登记。
法律依据: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遗失或者毁坏的,市场主体应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声明作废,申请补领。登记机关依法作出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撤销登记决定的,市场主体应当缴回营业执照。拒不缴回或者无法缴回营业执照的,由登记机关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营业执照作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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