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立新公司的程序是如何的 |
分类 | 公司经营-工商税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成立新公司程序如下:
一、编写公司章程。 二、领取营业执照。 三、刻私章。 四、到银行开立公司验资户。 五、办理验资报告。拿着银行出具的现金缴款单、银行盖章后的询证函,银行对账单,法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以及公司章程、核名通知、房租合同、房产证复印件,到会计师事务所办理验资报告。 六、到工商局注册公司并领取营业执照。 七、到公安局指定的刻章社,去刻公章、财务章。 八、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九、办理税务登记。领取执照后,3-5日内到当地税务局申请领取税务登记证。 十、到银行开立基本账户。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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