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伤情鉴定可以不认可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类鉴定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交通事故的伤情鉴定结论有着较强的权威性。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形下,是可以对其提出不同意见的。 倘若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持有异议,那么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是能够申请重新进行鉴定的。 申请重新鉴定必须要有合理的缘由,像是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应的资质,又或者鉴定程序违反了相关规定,亦或是鉴定依据明显不够充分等情况。 不过,重新鉴定并不一定会改变原来的鉴定结论,法院会全面地考量各种因素之后,再作出最终的决定。 在整个这个过程当中,当事人一定要严格遵循法定的程序,并且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来支撑自己的主张。 总的来说,不能随随便便就不认可交通事故的伤情鉴定,必须要符合法定的条件以及程序,这样才能确保整个过程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案情回顾: 小朱在交通事故后对伤情鉴定结论有异议,认为鉴定机构资质存疑,申请重新鉴定。但重新鉴定结论与原结论相同,小朱不服,争议点在于小朱认为应改变原结论,而法院需考量后决定是否采纳重新鉴定结果。 案情分析: 1、小朱对原鉴定结论有异议并申请重新鉴定,其提出鉴定机构资质存疑,若属实,此为申请重新鉴定的合理缘由。 2、重新鉴定结论未改变原结论,法院会综合考量各种因素,如鉴定程序是否合法、依据是否充分等,再决定是否采纳,小朱需遵循法定程序并提供证据支撑主张。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