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死亡事故责任书一般多久能出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类鉴定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交通死亡事故责任书一般会在从现场展开调查的那一天起算的十天之内制作完毕。
要是其中涉及到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情况,那么就得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的那一天起往后推五天内完成制作,并且最长的时间不能超过六十天。 要是因为一些特殊的情况而没办法按照规定的时间出具这份责任书,就必须要向上级部门进行报告,并且要详细地说明其中的理由。 法律作出这样的规定,主要是为了能够切实地保证责任认定的准确性以及公正性。 这样一来,当事人就能得到一个明确且清晰的交代,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 与此同时,在当事人等待责任书的这个过程当中,他们应该以积极主动的态度去配合相关部门所开展的调查工作,要如实地提供那些真实有效的证据以及相关的信息。 只有这样,才能够更好地推动整个交通死亡事故的处理进程,让每一个环节都能够顺利进行,最终给受害者及其家属一个满意的结果,也让整个交通秩序得到更好的维护。 案情回顾: 小朱驾车与小李发生碰撞,小李不幸死亡。交警从现场调查之日起开始处理,此事故涉及检验、鉴定。小胡作为交警在鉴定结论确定后第4天才出具交通死亡事故责任书,小朱认为小胡超期出具,小胡表示并未超期。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按照规定,涉及检验、鉴定的事故责任书应在鉴定结论确定日起5日内完成制作。小胡在第4日出具,未超期。 2、小朱可能对规定理解有误,导致认为小胡超期。在处理交通死亡事故时,各方应准确理解相关规定,积极配合调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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