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祸事故处理有期限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类鉴定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交通事故处理是有期限规定的。
在当场死亡的情形下,相关部门应在2日内委托进行检验、鉴定。 而对于那些需要检验、鉴定的情况,会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的那一天起,用5天的时间来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倘若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存在异议,那么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后的3天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的复核申请。 在调解期限方面,要是造成了人员死亡,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计算;要是造成了人员受伤,就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要是因伤致残,那就从定残之日起开始;要是造成了财产损失,就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调解的期限是10天,最长不能超过20天。 关于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3年,是从权利人知晓或者理应知晓自己的权利受到了损害以及义务人的那一天起开始计算的。 当然,法律中另有规定的,就按照其规定来。 不过,如果从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了20年,人民法院就不会再提供保护了。 但要是有特殊情况,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来决定是否延长诉讼时效。 案情回顾: 小朱驾车与小李发生交通事故,小李当场死亡。相关部门未在2日内委托检验、鉴定,后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小朱对认定结果有异议,未在3天内申请复核。双方就赔偿问题产生争议,小静认为调解期限计算有误,小胡觉得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有问题。 案情分析: 1、相关部门未按规定在2日内委托检验、鉴定,违反了当场死亡情形下的期限规定。 2、小朱未在3天内提交复核申请,可能丧失了向上一级申请复核的权利。 3、对于调解期限,应根据具体情形,如造成人员死亡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算等,若计算错误则不符合规定。 4、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为3年,超20年一般法院不再保护,特殊情况可申请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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