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扣车无人员伤亡期限几天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类鉴定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在交通事故中,若没有人员伤亡,扣车的期限是30天。
从检验报告以及鉴定意见确定的那一天起,往后数5天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就会通知当事人来领取被扣留的事故车辆。 然而,要是经过通知后,当事人在30天之后还没有领取车辆,并且经过公告3个月依然不领取的话,那么对于扣留的车辆就会依法进行处理。 要是需要延长扣车的期限,必须要经过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负责人批准,这样就可以将扣车期限延长至60天。 另外,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只要获得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批准,扣车期限还可以进一步延长到90天。 总结来说,一般情况下扣车期限是30天,而在特殊情况出现时,扣车期限可以延长到60天或者90天。 这一系列的规定旨在合理处理交通事故相关事宜,保障交通秩序和各方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发生交通事故,无人员伤亡。交警扣车,30天后,小朱接到通知却未领取车辆,后公告3个月小朱仍未领取。交警准备依法处理车辆,小朱称自己不知情,对处理有异议,争议点在于通知是否有效。 案情分析: 1、根据规定,从检验报告及鉴定意见确定日起5日内通知当事人领车,若交警按规定通知,小朱称不知情不影响程序合法性。 2、经通知且公告3个月后小朱仍不领取,交警依法处理车辆符合相关规定,小朱异议缺乏法律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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