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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通事故认定书超3天还可以复议吗
分类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类鉴定
解答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当交通事故认定书作出之后,在接下来的3天时间内,人们是可以申请复议的。
然而,要是超过了这3天的期限,从原则上来说,就不能直接去申请复议了。
不过,要是有足够的证据能够证明存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七条所规定的那些情形,像复核申请超过了规定的期限等情况,那么原来负责处理案件的单位就应该向申请人做出相应的说明。
在一些特殊的情形之下,比如因为遇到了不可抗力这种正当的理由而耽误了法定的申请期限,这种情况下,申请期限会从障碍消除的那一天起继续进行计算。
所以,在面对是否还能申请复议这个问题时,一定要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
如果自己不确定是否还可以申请复议,那么最好是向相关的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咨询,以便能够及时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避免因为不了解相关规定而导致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

案情回顾:

小朱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作出事故认定书。3天后小朱才想起要申请复议,他到处理案件的单位申请,单位拒绝。小朱称是因不可抗力耽误申请期限,但单位认为已超期不应受理。小朱认为自己有正当理由应被受理,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按规定,正常情况下超3天不能直接申请复议。
2、小朱若能证明存在规定中的情形,如因不可抗力耽误期限,处理单位应向他说明,且申请期限应从障碍消除日起继续计算,单位不应直接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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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10:0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