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一般多久开始做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类鉴定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这事儿,从事故发生那一天开始算起,过了90天之后就可以着手去做。
不过要是伤势经过治疗已经相对稳定了,那随时都能去申请。 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如果伤情特别复杂,鉴定机构就会根据具体的情况适当地把鉴定时间给延长一些,但一般最长也不会超过180天。 申请伤残鉴定的时候,得带上相关的病历资料,像各种检查报告之类的,还有自己的身份证明等等,然后把这些东西送到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去,让他们帮忙申请。 鉴定机构收到申请后,就会安排好鉴定的时间并且进行鉴定,之后还会出具一份鉴定报告。 要是当事人对这个鉴定结果有不同的意见,那在规定的时间内是可以申请重新鉴定的。 总而言之,及时去申请伤残鉴定对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那可是非常关键的,一定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合理地安排好时间。 案情回顾: 小朱遭遇交通事故受伤。90天后小朱欲做伤残鉴定,但伤势复杂未稳定。小胡(鉴定机构人员)表示需延长时间,最长不超180天。小朱在150天时伤势稳定申请鉴定,小李(鉴定机构工作人员)要求小朱提供病历资料和身份证明,小朱认为部分病历难以获取。鉴定结果出来后,小朱不满结果,小静(律师)告知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重新鉴定。 案情分析: 1、小朱认为部分病历难以获取,这涉及到他与鉴定机构在申请鉴定所需材料提供上的争议。 2、小朱对鉴定结果不满,根据规定他有权利在规定时间内申请重新鉴定,这是他维护自身权益的合理途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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