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认定书不出扣留车辆多久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类鉴定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当交通事故认定书出来后,交通管理部门会在完成检验、鉴定并确定结论的那一天起的五天内,通知当事人去领取被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要是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情况,那扣留车辆的时间通常不能超过六十天。 要是经过批准可以延长的话,延长期限也不能超过六十天。 这也就意味着,一般情况下扣留车辆的总时长不会超过120天。 在一些特殊的情形下,只有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才可以延长扣留车辆的时间,不过即便延长也得遵循相关的规定。 如果超过了规定的时间还没有去领取车辆,那么可能就会面临一系列后续的手续,比如办理延期领取手续等,同时还可能会产生一些额外的费用,比如车辆保管费等。 这些后续的手续和费用可能会给当事人带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和经济负担,所以当事人应该及时关注车辆扣留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领取车辆,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发生交通事故,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扣留了小朱的车辆以便检验、鉴定。事故认定书出来后,交通管理部门按规定应在确定结论起五天内通知小朱领取车辆,但小朱认为自己没责任不应承担车辆保管费,拒不领取。此时车辆扣留已接近120天的最长时限。 案情分析: 1、小朱认为自己无责就不应承担保管费缺乏依据,车辆保管费与事故责任认定并无必然关联。 2、交通管理部门按规定通知领取车辆,小朱应及时领取,否则面临后续手续和额外费用是合理的,其拒不领取可能导致更多不利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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