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警的事故责任书最久什么时候出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类鉴定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交警的事故责任书通常会在对现场进行勘查后的10日内予以出具。
倘若涉及到检验、鉴定等程序,那么则会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的那一天起,往后推5日内出具事故认定书。 然而,在实际情况中,会存在一些特殊情况。 比如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尚未侦破的情况,此时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时限便会中止。 在经过相关部门批准进行延期办理之后,最长久的延长时间不能超过60日。 从勘查现场开始计算,一般情况下,10日内能够出具事故责任书。 但要是遇到特殊情况,就有可能会将时间延长至60日左右。 需要明确的是,具体的时间并非是固定不变的,而是要根据实际的案件情况以及相关部门的工作进度来进行确定。 不同的案件,由于其复杂程度、证据收集难度等因素的差异,导致出具事故责任书的时间也会有所不同。 相关部门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尽可能高效地完成事故责任书的出具工作,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驾车与小李的车发生碰撞,交警到现场勘查。小朱认为正常应10日内出具事故责任书,但此次涉及检验、鉴定程序。小胡作为交警,称按规定要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起5日内出具。可后来发现有类似交通肇事逃逸未侦破的特殊情况,经批准延期办理,小朱不满可能最长延长60日。 案情分析: 1、正常情况下,事故责任书的出具时间有明确规定,小朱的期待有依据。 2、但特殊情况如存在类似逃逸未侦破时,时间中止并可延长办理,这也是法律允许的,小胡的做法未违反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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