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警扣车对方不来签字能放车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类鉴定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交警把车扣下之后,如果对方没有前来签字,在符合特定条件时是可以将车放行的。
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当检验、鉴定结论确定的那一天起算,往后推五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就应该通知当事人去领取被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被扣押的物品。 要是经过通知,当事人在三十天之后还没有去领取,并且经过公告三个月仍然不领取的话,那么对于被扣留的车辆就会依法进行处理。 然而,倘若对方对交通事故的认定存在异议之类的情况,这就很有可能会对放车的时间产生影响。 也就是说,不能仅仅因为对方不来签字就笃定一定能够放车,而是需要结合具体的情况进行全面综合的判断。 比如,如果对方是因为对鉴定结果有疑问而迟迟不来签字,那么在处理完相关事宜之前,放车时间就可能会被延迟;又或者是对方处于某些特殊原因无法及时前来签字,这也需要交警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来合理决定放车的时间。 总之,要根据各种具体情况来准确把握放车的时机和条件。 案情回顾: 小朱驾驶的车辆与小李发生交通事故后被交警扣留。检验、鉴定结论确定后五日,按规定交警应通知领取车辆,但小胡(小李方相关人员)一直不来签字。小朱认为可以放车,交警表示需综合判断,因小李对鉴定结果有疑问,小朱不满放车被延迟。 案情分析: 1、交警放车需遵循规定,正常情况按流程通知领取,但并非对方不签字就一定能放车。 2、当一方对事故认定相关内容如鉴定结果有异议时,交警要综合考虑,这会影响放车时间,交警的做法符合法律要求,小朱的想法不符合规定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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