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有追偿权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交通事故的范畴里,保险公司在特定情形下拥有追偿权。
其一,倘若驾驶人并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处于醉酒状态,那么当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限额范围内垫付了抢救费用之后,便有权向引发事故的致害人进行追偿。 这是因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醉酒驾驶本身就属于严重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保险公司为了保障自身权益,在垫付抢救费用后有权向责任人追讨这笔款项。 其二,当被保险机动车在被盗抢期间发生肇事情况时,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后,同样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被盗抢期间的机动车肇事,并非被保险人的主动行为,但保险公司出于人道主义等因素垫付了抢救费用,所以有权向实际的致害人追讨。 其三,若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后,也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故意制造交通事故是一种恶意行为,保险公司为了避免被保险人借此获取不当利益,在垫付费用后有权进行追偿。 需要强调的是,保险公司行使追偿权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 并且,其追偿范围通常仅仅限于已经垫付的抢救费用等相关款项。 如果您遭遇了具体的交通事故以及保险理赔方面的问题,建议进一步咨询专业的律师,以便获得更准确的法律建议,从而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未取得驾驶资格开车发生交通事故,伤者被送往医院。保险公司按照交强险限额范围垫付了抢救费用。之后保险公司向小朱行使追偿权,小朱认为自己虽无驾驶资格但保险公司不应追偿,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未取得驾驶资格开车属于严重违反交通法规行为。 2、按照相关规定,在此情形下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后,有权向致害人追偿,所以保险公司的追偿是合法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