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责任对半保险费咋赔付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交通责任对半意味着双方需承担同等的责任。
在保险赔付环节,通常先是由双方的交强险依据责任限额来进行赔付。 交强险赔付工作完成后,余下的损失部分,会按照责任比例,由双方的商业险来进行赔付,此时双方的责任均为50%。 倘若双方都购置了商业三者险,那就按照各自的商业险保额以及责任比例去分担剩余的损失。 要是其中一方没有商业险,或者其商业险保额无法承担自身应承担的部分,那么超出部分就需要由该方自己来承担。 举例来说,当总损失达到10万元时,交强险赔付完毕后还剩余8万元,按照责任对半的原则,双方各自需要承担4万元。 倘若一方的商业险保额是5万元,那么在这4万元的剩余损失中,该方只需承担3万元,而剩下的1万元则由己方承担。 这就是交通责任对半情况下,保险赔付的相关规则和实际操作情况。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发生交通事故,交警认定双方交通责任对半。总损失10万元,交强险赔付后剩8万元。小朱商业险保额5万元,小李无商业险,争议点在于剩余损失双方该如何承担。 案情分析: 1、按照交通责任对半原则,8万元剩余损失双方本应各承担4万元。 2、小朱商业险保额5万元,足以承担其应承担的4万元中的3万元,剩余1万元需小朱自己承担。 3、小李因没有商业险,其应承担的4万元需全部由自己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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