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肇事后能否让保险公司全权负责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肇事发生后不能将所有事务都交由保险公司全权处理。
在交通事故这个范畴里,保险公司一般会在其保险责任的范畴内履行赔偿责任,然而,并不是所有的费用都能由保险公司来承担。 其一,交强险属于法定的强制保险,在事故发生时会率先进行赔付。 不过,它的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仅有2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是18000元,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0000元。 要是超出了这些限额部分,就必须由肇事方依据责任比例来承担。 其二,商业险的赔付有着相应的条件和范围,像免责条款等这类情况就需要特别留意。 并且,如果肇事方存在酒驾、无证驾驶等极为严重的违法行为,保险公司极有可能会拒绝给予赔偿。 综上所述,肇事发生后不能一味地让保险公司全权负责,而需要根据具体的事故情况,把交强险和商业险的规定充分结合起来,同时考虑肇事方的责任大小,以此来明确赔偿责任的承担方式到底该是怎样的。 案情回顾: 小朱驾车与小李发生交通事故,小李受伤且车辆受损严重。小朱有交强险和商业险,事故损失超出交强险限额,且小朱存在酒驾嫌疑。争议点在于超出交强险限额部分费用承担及保险公司是否因酒驾拒赔。 案情分析: 1、交强险有明确赔偿限额,财产损失2000元、医疗费用18000元、死亡伤残180000元。此次事故超出限额部分,应按责任比例由肇事方小朱承担。 2、商业险赔付有条件和范围,若小朱酒驾属实,属于严重违法行为,保险公司很可能依据免责条款拒绝赔偿,需小朱自行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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