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电动车次责机动车主责怎么处理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实际的交通意外情形当中,通常是由机动车所投的交强险在其规定的责任限额范围之内来进行赔偿的。
要是赔偿的金额不够的话,那就得由双方按照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来进行分担。 其一,机动车的交强险是不区分责任的,会首先赔付对方的财产损失2000元,这能保障对方在财产方面的一些基本权益。 同时,还会赔付医疗费用10000元,以应对对方因事故产生的医疗开销。 另外,对于死亡伤残赔偿金,交强险会赔付110000元,这在涉及到人员伤亡的事故中是非常重要的一项保障。 其二,当超出了交强险的限额部分,就需要按照主次责的比例来进行分担。 比如说,如果机动车是主责的话,就需要承担70%的责任,而电动车是次责的话,就只需承担30%的责任。 举个例子,假如总的损失是20万元,交强险先赔付了12.2万元,那么还剩下7.8万元。 在这种情况下,机动车主就需要承担5.46万元(7.8万元×70%),电动车次要承担2.34万元(7.8万元×30%)。 当然,双方可以先进行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话,还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 不过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具体的赔偿数额最终还是要根据实际的损失情况来确定,不能一概而论。 案情回顾: 小朱驾驶机动车与小李骑的电动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小李车辆损坏、受伤治疗及一定的误工等损失,总计20万。机动车交强险先赔付12.2万,剩余7.8万。小朱认为自己主责应按70%承担5.46万,小李认为自己损失评估有争议不应按此比例分担,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交强险按规定先赔付是明确的,财产损失、医疗费用、死亡伤残赔偿金的限额内赔付合理。 2、对于超出交强险限额部分,按照主次责比例分担是常规做法,但双方对损失评估存在争议时,应先合理评估损失,再确定分担比例,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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