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伤残赔偿由谁支付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交通伤残赔偿一般来说是由以下这些主体来进行支付的哈。
首先,是保险公司。 要是肇事车辆事先购买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只要是在保险所规定的责任范围之内,那保险公司就应该承担起赔偿的责任哟。 比如说,发生了交通事故导致伤残,只要符合保险合同的约定,保险公司就得按照规定来赔付相关的费用。 其次,就是肇事司机。 要是保险公司赔偿的金额不够,或者压根就没有购买保险,那这时候肇事司机就得出面承担赔偿的责任。 毕竟是他开的车出了事嘛,所以他得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然后,还有车辆所有人。 车辆所有人对车辆的使用是有管理责任的,如果因为车辆本身的原因而引发了交通事故并且导致了伤残赔偿,那么车辆所有人可能就需要承担连带赔偿的责任。 在具体的案件当中,一定要根据事故的责任认定情况,还有保险合同等各种因素来准确地确定具体的赔偿支付主体。 要是涉及到多方的责任,那各个主体就应该按照他们各自的责任比例来承担相应的赔偿金额,这样才能保证赔偿的公平合理。 案情回顾: 小朱驾驶小胡所有的车辆与小李发生碰撞,致使小李伤残。小朱所驾驶车辆购买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事故责任认定小朱承担主要责任。现各方对赔偿支付主体存在争议,小朱认为应由保险公司全赔,小胡认为自己不应承担责任,小李则要求足额赔偿。 案情分析: 1、保险公司方面,若事故在其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责任范围内,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小朱作为肇事司机,若保险公司赔偿金额不足,需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3、小胡作为车辆所有人,若无证据表明车辆本身原因引发事故,可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需根据实际情况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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