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违章撞人保险赔不赔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需明确阐述的是,若被保险人的行为构成故意所致的保险事故,即便是已投买了全面的保险,亦无法获得任何形式的赔付。这是因为,故意行为已然成为保险合同中的除外责任范畴。
其次,对于因违规操作或肇事引发的保险责任,保险公司均须承担起应有的赔偿责任。 然而,在此过程中,被保险人仍需要根据事故的责任比例承担相应的免赔额,而这类事故责任通常是由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裁决判定。 再者,在上述第二种情况下,倘若投保人购买了不计免赔特约险、车辆损失险以及第三者责任险中在赔偿金额范围内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部分,则可由保险公司负责赔付。但是,我们必须认识到,在这项规定中存在着两个必要条件,其一是仅限于对车辆损失险与第三者责任险的适用; 其二是仅适用于在赔偿金额范围之内的情况。 最后,若事故涉及到条款中所规定的其他免责事项,那么保险公司同样将不予支付赔款。尽管在上述第三种情况下,确实存在着百分之百赔付的可能性,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随意地违反相关法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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