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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出险保险公司不赔如何维权
分类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解答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要求,凡是行为人由于其过失而对他人的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情况下,都应该依法承担起相应的侵权责任。在机动车领域,当涉及到交通事故引发第三者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时,具体操作应遵循以下规则:首先由负责该机动车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对受害方进行在其责任限额范围以内的赔偿,如果有剩余问题,再由同样为机动车提供商业险服务的保险公司在其责任限额范围之内,按照责任比例进行赔偿。若以上两种方式仍然无法解决问题,那么剩下的部分将由当事人按照各自的过错程度来分担。在此次案例中,由于刘某未能及时配合导致车辆出厂时间延迟,从而产生了间接经济损失,然而这一损失并未直接源于交通事故,因此并不属于保险公司的理赔范畴。因此,法院判定保险公司仅需支付修车费用以及维修期间的交通费用,而刘某则需要承担由于车辆出厂滞后给原告带来的经济损失共计1500余元。在判决正式生效之后,双方均表示接受,并未提出上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违反本法规定的,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除分别依照本法第一百六十条至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对该单位给予处罚外,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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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2 9:3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