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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不拒赔的保险是什么险种
分类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解答
律师解析:
不拒绝赔偿的保险产品类型是什么
在保险领域内,不计免赔这一附加协议广为人知,其宗旨在于确保投保人能享受更为完整而广泛的保障。不计免赔,即在保险事故实际发生后,保险公司将不再承担任何免赔金额部分,而是全权负责支付全部理赔费用。以下则是几类常见的可供选择添加了不计免赔的保险产品:1.车辆损失险:这项保险旨在应对车辆遭遇例如碰撞、倾覆、火灾、爆炸等各类意外事故所导致的损失,当车主选择投保此类包含不计免赔的车辆损失险之后,一旦保险事故发生,保险公司将全额赔付,无需车主自行承担免赔额。2.第三者责任险:此项保险主要针对因保险人使用被保险车辆过程中所引发的他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事件,保险公司将对此类第三方的损失进行赔偿。同样地,若车主选择投保包含不计免赔的第三者责任险,那么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也将全额赔付,无需车主承担免赔额。3.全车盗抢险:顾名思义,该保险主要用于应对车辆被盗窃或全车被盗窃的情况,保险公司将对车辆的损失进行赔偿。同样地,若车主选择投保包含不计免赔的全车盗抢险,那么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也将全额赔付,无需车主承担免赔额。4.玻璃单独破碎险:该保险主要针对车辆的前、后挡风玻璃以及车窗玻璃等部位发生破碎的情况,保险公司将对这些玻璃的损失进行赔偿。同样地,若车主选择投保包含不计免赔的玻璃单独破碎险,那么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也将全额赔付,无需车主承担免赔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保险事故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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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6 18:5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