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几种车祸保险不赔偿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汽车保险的赔付过程中,存在着诸多的限制和条件。以下是几种常见的不予理赔的情况:首先,随着车主个性化的需求日益增长,为爱车增添音响、冰箱、尾翼、行李架等装饰性装备已成常态,然而,当此类加装设备因遭遇严重交通事故而受损,保险公司将不予提供对应的补偿;其次,保险公司在处理涉及亲属或朋友伤害方面的理赔申请时较为谨慎,因为按照相关规定,"第三者"包含了以上提到的五类人群,即保险合同中的责任人、被保险人本身、本车发生意外时的驾驶员及其家属以及被保险人家属。然而,在实际的司法实践中,法官对于保险公司此项拒绝赔款的义务是否应该履行还持有不同看法,需要根据个案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再者,未按规定进行年审、酗酒后开车、无驾驶证驾驶、使用非本人驾驶证驾驶等行为,都可能导致申诉被保险人得不到应有的赔偿;另一方面,发动机由于进水后被误操作而损坏,例如,当车辆在水中熄火后,司机仍强行点火并因此造成更多损害,这显然就属于不当操作所引发的问题,在此情况下,保险公司有权拒绝承担责任;最后,车辆在维修期间发生的意外损失、未经保险公司定损自行修复的部分、事故发生超过48小时后才向保险公司报告以及被保险人主动放弃索赔权利的情况,保险公司通常也是选择不理赔的。实际上,每一种保险类型都存在其特定的免责条款,只要在购买时仔细阅读和理解相关条款,消费者就能清楚地了解哪些情况下是无法获得赔偿的。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投保人对保险公司理赔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据保险合同约定或者与保险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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