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骑摩托车出意外保险赔不赔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摩托车被明确归类为机动车类别。若此类车辆发生意外事故,首先应在《道路交通安全法》所定义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之内,对受害方做出合理的理赔。倘若赔付金额仍存在缺口,则由承担该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按照其与投保人签订的保险合同条款,继续履行赔偿义务。如若商业三者险亦无法覆盖全部损失,或未购买商业险的情况下,则需由交通事故中的各方当事人按照各自在事故中所负有的责任比例,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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