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警扣押费保险赔不赔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交警队进行车辆扣押后,实际上并不会产生任何扣车费用及停车费用,因此也并不涉及到保险公司理赔的问题。然而,在交警部门展开交通事故调查的过程中,如果因为扣留车辆而产生了例如停车费这样的费用,通常情况下都是由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行承担。当然,这也并不意味着自车辆被通知领取之日起,车主便可以无视时间的推移,对此置之不理。实际上,一旦超过规定的期限仍未领取车辆,车主将不得不独自承担由此产生的停车费用。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八条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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