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道路栏杆保险赔不赔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车辆发生意外交通事故之后,保险公司所承担的赔偿责任具有一定的范围与要求,并非所有的经济损失均能获得全面的理赔。对于路面护栏设施的毁损所导致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依法应归类于交强险的赔偿范畴之内,且保险公司在此赔偿额度范围内负有法定的赔偿义务。
同时,若车主成功投保了其他商业性的第三者责任险种,亦应对其产生的相关经济损失予以相应的赔偿。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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