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车撞死了怎么赔偿大概多少万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不幸遭遇车祸身亡,首先应由为机动车提供强制保险保障的保险机构,在其所承担的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对死者进行经济补偿;如仍有缺口,则须由为机动车提供商业保险保障的保险机构,根据保险合同的具体规定,对不足部分进行补充赔偿;若机动车并未购买商业保险,则由肇事者承担剩余赔偿责任。关于死亡赔偿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丧葬费,这部分费用将依据事故发生地所在的上一年度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以六个月的总金额作为计算基准。
其次是被抚养人生活费,如果被抚养人属于未成年人,那么这笔费用将计算到他们年满18周岁为止;而对于那些既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被抚养人,这笔费用将计算20年。当被抚养人超过60周岁时,年龄每增加一岁,这笔费用就会相应减少一年;而当被抚养人达到75周岁及以上时,这笔费用将按照五年来计算。 最后是死亡赔偿金,这部分费用将按照事故发生地所在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标准,以20年来计算。但是,当被抚养人超过60周岁时,年龄每增加一岁,这笔费用就会相应减少一年;而当被抚养人达到75周岁及以上时,这笔费用将按照五年来计算。 此外,还需要支付受害人家属在处理丧葬事宜过程中所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以及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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