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险几种情况保险公司不理赔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汽车保险领域内,以下几种情况是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的:
首先是驾驶员在饮酒或者不具备驾驶资质(如无执照)以及行车证和驾驶证未进行年度检验的情况下所造成的事故; 其次,地震引发的意外不在理赔范围之内; 另外,精神层面遭受的损失和维修车辆过程中额外产生的费用也不会得到理赔;针对由于计算机进水而导致的发动机故障,也是不在理赔范围内的;爆胎引起的事故同样不属于保险责任;被车内物品意外碰撞造成人身伤害的自付的损失;维修车辆前没有经过官方定损程序而直接进行维修作业的情况,保险公司同样有权拒绝提供赔偿;由于我们将承担全部责任的肇事者放走了,所以这种情况下一样得不到赔偿;虽然车辆本身并没有丢失,但是其轮胎非正常遗失的话,仍然无法获得相应的赔偿;当车辆被无保险的车辆撞击时,即使本方没有责任,保险公司依然会拒绝提供赔偿;撞到自身家庭成员所造成的损伤同样不能成为保险赔偿的理由;对于车灯或倒车镜单一部件的破损,保险公司同样不会给予赔偿;以及我们自行安装的设备因意外原因受损,也是不在保险公司赔偿范围内的。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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