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实际上,国内对于交通事故导致人身伤害之后医保已先行进行医疗费用赔付,受伤者是否还有权继续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诉求的规定尚不清晰且无统一实施办法。
然而,根据惯例,在绝大多数的情况之下,即便是伤者已经透过医保途径得到了相应的金额理赔,其仍有资格向前述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要求。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医保提供给受害人的理赔款乃是基于受害者依循医疗保险或者其他合法途径所取得的相关权益,因而,依据现行的法律条文,并未对受害者在获取此等理赔之后向侵权方追索额外赔偿的权益造成任何限制。
此外,这种做法也未对保险公司因承担赔偿责任产生任何过重的负担与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