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公司的商业保险赔不赔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按照现行相关法规条例,当机动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发生碰撞或其他原因导致的损害时,若确认该机动车辆负有主要责任,应首先由负责投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对其所负担的赔偿额度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全额赔付;如上述赔偿不足以覆盖当事人全部损失的情况下,则需由负责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公司依照保险合同的具体规定,对此期间产生的差额部分进行相应的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