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强险对于抢救费用垫付追偿的情形有哪些.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出现以下任一特定情况时,保险公司将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范围,先行垫付伤员的抢救费用,同时保留向相关责任人进行追偿的权利:
(1)驾驶员在受聘或者从业过程中,未能获得合法的驾驶资质或者已经沉湎于酒精之中,以至于酿成严重交通事故的; (2)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投保车辆遭到不法分子的恶意侵害或者抢夺之后,在这段时间区间内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 (3)在保险合约期间内,被保险人因故意行为,蓄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直接或间接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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