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确权之后,子女可以继承农村的房屋吗? |
分类 | 征地拆迁-政策法规 |
解答 |
农村人不知道的是,自己的宅基地竟然自己不享有所有权。这主要是因为农村土地的性质是集体所有,农民之所以有宅基地是基于其村集体成员的身份,农民的宅基地都是村集体免费分给农民的,农民享有使用权,那么宅基地上面盖的房子,基于这种特殊的关系,能不能继承呢?哪些情况子女不能继承农村房屋呢? 农村宅基地的继承和房屋的继承其实是要分开走的。 第一,如果继承人是本村集体组织的成员,并且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的,农村的房屋当然可以继承。 第二,如果继承人是本村集体组织成员,但是不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比如说,继承的子女在农村已经另立门户,已经有了宅基地,基于“一户一宅”的原则,父母的宅基地就不能再继承了。如果宅基地不能继承,理应在父母死亡之后交回村集体。这种情况是不能继承父母的宅基地的。 但是宅基地交回了,宅基地上的房屋怎么办?难道要拆除吗?当然不是了,宅基地上的房屋,子女可以将其卖给本村集体里面符合申请宅基地条件的人,获得收益,如果不愿意买卖,也可以自住,但是房屋此时不得翻建、改建、扩建,等房屋处于不能居住状态时,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 第三,农村宅基地在这种情况下不能继承。父母是农村户口,子女已经转为城镇户口,在城镇居住的,因为子女丧失了村集体成员的身份,宅基地只能是由村集体成员取得,因此,这种情况宅基地无法继承。这时候父母留下的农村的房子,比照上面第二种情况处理。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