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险的,诉讼费谁来承担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普通的民事诉讼法中,遵循着“谁败诉谁支付”的原则,若诉讼案情呈现出胜负参半、竞和较量的焦灼局面时,法庭会根据比例原则将诉讼费用分摊至争议双方身上。
在特殊的交通事故案件中,如果涉及到的责任人使用的是机动车辆并且已经购买了相应的强制性汽车保险(简称为“交强险”)的话,通常提起诉讼的一方可以将责任人和保险公司作为共同被告进行起诉,最终的诉讼费用将由责任人和保险公司按照相应的规则分别承担。 假设诉讼申请人提出的所有诉求在审理后都得到了法院的全面支持,那么诉讼费用将全额由责任人和保险公司承担; 然而,若并未获得全部支持,那么法院支持的那部分诉讼请求将由责任人和保险公司承担,而那些未能得到支持的部分则需要由申请人自行负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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