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买房写女方名字离婚怎样分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男方在婚前购买房屋,结婚之后把房屋登记到女方个人名下的,那么房屋是属于男女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
此时即使女方没有实际出资,没有支付购房款,但是房屋也是属于男女双方的共同财产。 如果男女双方离婚,对于房屋产权产生纠纷,男女双方都是可以请求分割房屋的。 在离婚的时候,对于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双方可以进行协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