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被车撞了对方全责怎么赔偿流程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车主在遭受车辆撞击,且责任方确认是全职的情况下,其相应的赔偿程序通常分为以下几个关键步骤:
首先,报案乃是首当其冲之举。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您应当立即通知保险公司,而一般的保险公司规定的有效报案期限为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的48个自然小时之内。 其次,紧接着第二步便是进行查勘与定损工作。保险公司将派遣专业人员抵达事发现场,对此次事故进行全面勘验,以此来明确是否符合保险合同所约定的责任范畴,并且依照实际情况展开定损评估。随之而来的,就是按照保险公司制定的标准和要求,提交证明已有的经济损失的各项索赔资料,其中包含有医疗费用收据、病史、以及诸如病休证明等一系列证明个人损失的材料。等到已经全部提交齐全且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所有材料之后,便可以领取保险理赔金了。在此要警惕的是,如果未能按规定及时提交充足完备的索赔材料,可能需要您在后续工序中再次补充完善。 最后一步,即如果确认超出了保险责任范围,对于未被涵盖的其余损失部分,依法规定是由肇事的机动车驾驶员个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需要指出的是,以上步骤的具体执行方略可能会因地方法律法规的差异而有区别,因此建议在整个赔偿过程中充分借助于专业的法律服务顾问,以便能妥帖保护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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