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追尾4s店定损需本人在场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发生汽车损坏之后,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申请之前,必须首先完成对于损失情况的评估和鉴定工作,这便是我们所说的“定损”环节。
然而,并无任何法律法则或行政规章对此项工作做出规定,要求任何人在进行此类操作过程中必须在场见证。 因此,对于车辆进行定损之时,车主本人无需在场监看。 但是,为确保自身权益能够得到妥善保障,即便本人无需亲自在场,也建议您能够亲自莅临现场或委派他人加以监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
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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