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祸死亡需要赔付对方家里谁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赔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发生车祸致使他人死亡的情况时,往往需要对死者的近亲属进行赔付。
近亲属的范围较为广泛,涵盖了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 这些与死者关系密切的人员,依法享有主张相关赔偿项目的权利。 其中,死亡赔偿金的计算依据是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且以二十年为基本计算年限。 不过,对于年龄在六十周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岁,计算年限就会减少一年;而七十五周岁以上的,则按五年进行计算。 丧葬费则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来确定,以六个月的总额来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要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同时依据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 这样的规定旨在合理保障死者近亲属的合法权益,让他们在遭受不幸后能得到应有的经济补偿。 案情回顾: 小朱驾车发生车祸致使小李死亡。小李的配偶小静、父母小胡以及子女小丽等作为近亲属要求赔付。争议点在于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及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标准和年限,各方对具体数额存在分歧。 案情分析: 1、死亡赔偿金方面,应根据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若小李近亲属符合六十周岁以上等条件,计算年限需按规定减少。 2、丧葬费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这是明确的计算方式,应严格执行。 3、被扶养人生活费要依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及当地相关支出标准计算,以保障近亲属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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