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简易程序交通事故怎么算结案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赔偿 |
解答 |
律师解析:
简易程序交通事故结案主要涵盖以下几个关键方面:
一、损害赔偿调解方面 在损害赔偿调解环节,当双方当事人就事故所导致的各类损害,如车辆损坏、人身伤害的医疗费用等,经过充分沟通与协商后,成功达成赔偿协议。 此协议需经交警部门进行严格确认,确保其内容合法、合理且双方都认可。 一旦交警部门确认完毕,这起交通事故就宣告结案。 例如,一方需赔偿另一方车辆维修费用5000元,双方在交警的调解下达成一致,交警确认后,案件就此终结。 二、自行协商方面 如果双方能够自行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协议,并且已经完全履行了协议中的各项赔偿义务。 交警部门会对这一自行协商的过程进行记录备案,将其视为案件已经结案。 比如,双方约定一方赔偿另一方3000元现金以弥补其因事故产生的损失,且在当场就完成了钱款的交付,交警记录后,该事故即算结案。 三、事故认定方面 交警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事故现场的实际情况,作出事故认定。 当各方当事人对该事故认定结果均无异议时,这起交通事故便正式告结。 例如,交警认定一方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而双方都接受了这一认定,那么事故就完成了结案手续。 四、期限规定方面 对于通过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通常应在交警部门受理之日起30日内完成结案工作。 如果事故情况较为复杂,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那么结案时间则会相应延长,即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完成结案。 比如,某起简易程序交通事故于5月1日被受理,若无需检验鉴定,应在6月1日前结案;若需要进行检验鉴定,且检验鉴定结论在5月15日确定,那么最晚应在5月20日前结案。 总之,简易程序交通事故结案主要以达成赔偿协议、获得事故认定等为主要标志,同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期限规定,以确保交通事故处理工作的公正、高效和有序。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胡发生交通事故。小朱认为自己车辆损坏严重,要求小胡赔偿10000元。交警调解下,小胡只愿赔8000元,双方有争议。后经多次协商达成9000元赔偿协议,交警确认。同时,事故认定小朱负次要责任,小胡负主要责任,双方无异议。 案情分析: 1、损害赔偿调解中,双方最初有赔偿金额争议,后协商达成一致并经交警确认,符合结案条件。 2、事故认定双方无异议,也是结案的重要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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