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责任书出来可以拿车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当交通事故责任书已经出具后,在符合特定条件时便可以领取车辆。
倘若交警部门因检验、鉴定车辆而将其扣留,那么从检验报告以及鉴定意见确定的那一天起往后数五天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就应该通知当事人前来领取被扣留的事故车辆。 要是经过通知后,当事人在三十天内都没有领取车辆,并且经过公告三个月后依然没有领取,那么就会依法对扣留的车辆进行处理。 然而,倘若交通事故牵扯到人员伤亡的情况,或者需要展开进一步调查等情形,车辆有可能会继续被扣留,一直到相关的程序全部完成才会放行。 到底能否领取车辆,这得依据实际的情况以及交警部门所提出的要求来确切地判断。 比如说,如果事故较为严重,需要对车辆的某些部件进行详细的检测以确定事故原因,那么车辆就可能会被暂时扣留一段时间;又或者,如果事故涉及到复杂的法律问题,需要进行深入的调查和分析,车辆也会被继续扣留,直到这些问题都得到妥善解决。 总之,能否拿车并非是一个固定的答案,而是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确定。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发生交通事故,责任书出具后,小朱想领回自己被扣车辆,但交警称需等检验报告确定后数五日再通知领取。后通知小朱领车,小朱超30天未领,经公告三月仍未领,交警准备依法处理车辆,小朱称事故复杂应继续扣车,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规定,交警因检验、鉴定扣车的,从检验报告及鉴定意见确定日起五日应通知领车,交警前期做法符合规定。 2、小朱超期未领车,经公告后仍未领,交警依法处理车辆有法可依,小朱以事故复杂为由要求继续扣车缺乏法律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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