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三辆车追尾责任怎么划分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三辆车依次发生追尾事故时,通常的责任判定规则是:后车要对前车承担全部责任。
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第一辆车是没有责任的,而第二辆车要对第一辆车承担全部的责任,第三辆车则要对前两辆车都承担全部的责任。 然而,如果是前车突然改变车道等行为,使得后车来不及避让而造成追尾,那么前车就需要承担一部分的责任。 要是三辆车当中有一辆车出现了刹车失灵或者其他自身的机械故障,从而导致了追尾事故的发生,那么这辆出现故障的车就要承担主要的责任,其余的车辆则要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承担相应的责任。 交警部门在处理这类追尾事故时,会依据现场的勘查情况、车辆的行驶轨迹等相关的证据进行综合的判定。 最终的具体责任划分结果,必须以交警的认定为准,因为交警部门具备专业的知识和经验,能够做出公正、准确的责任判定。 案情回顾: 小朱、小李、小胡三辆车依次发生追尾事故。小胡称小李突然变道致其来不及避让才追尾,小李则称是小朱刹车失灵导致连环追尾,三方对责任归属存在争议,交警介入调查。 案情分析: 1、若小胡所述属实,即小李突然变道,按规则小李需承担一部分责任,小胡对小李车承担全部责任,小胡对小朱车承担全部责任。 2、若小李所述为真,即小朱刹车失灵,那么小朱承担主要责任,小李、小胡则根据实际情况承担相应责任。 3、若均无上述特殊情况,通常第二辆车小李对小朱车承担全部责任,小胡对前两车承担全部责任。 4、最终责任划分应以交警根据现场勘查等证据作出的认定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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