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认定书没有送达生效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生效有着特定的程序。
首先要明确的是,它并非在作出的那一刻就立即生效。 只有当这份认定书被送达给当事人之后,它才开始生效。 这其中的原因在于,送达这个过程至关重要,它能够确保当事人切实知晓认定书所包含的内容以及得出的结论。 这样一来,就保障了当事人应有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倘若没有进行送达,那么当事人就很可能对认定书的内容一无所知,自然也就无法去行使与之相关的权利,也无法开展后续的法律程序。 通常情况下,交通管理部门会依据法定的送达方式来完成送达工作,比如直接送达,也就是由相关工作人员将认定书当面交给当事人;又或者是邮寄送达,通过邮政系统将认定书寄送到当事人指定的地址。 只有当这些送达程序全部完成之后,这份认定书才具备了法律效力,才能够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关键依据,在后续的事故处理过程中发挥重要的作用。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发生交通事故。交通管理部门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小朱一直未收到认定书,但小胡(交警)却告知小朱认定书已生效且将按此处理事故。小朱认为未送达自己不应生效,小胡称已按程序送达。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规定,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当事人才生效,未送达小朱则不生效。 2、小胡称已按程序送达但小朱未收到,需核实送达情况。若未有效送达,认定书不能作为处理事故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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