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赠与的房子还可以再次赠与吗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已经赠与出去的房子是可以再次进行赠与操作的。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明确规定,当赠与财产的权利发生转移之后,在这之前赠与人是有权利撤销赠与的。 不过,那些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是依法不能被撤销的、带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性质以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就不适用于前面所说的那种可以撤销赠与的情况。 倘若房子已经顺利完成了赠与的产权转移手续,那么在再次进行赠与时,就必须要依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和程序来行事,像是要签订赠与合同,还要去办理产权的变更登记等一系列手续。 这里要特别注意的是,再次进行赠与这个行为可能会牵扯到税费等方面的问题,具体到实际情况中,到底会是怎样的,得根据当地所施行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来确切地确定。 总而言之,赠与出去的房子是可以再次进行赠与的,不过一定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以及遵循相应的程序。 案情回顾: 小朱将自己的房子赠与小李并完成产权转移手续,后小朱又想将此房再次赠与小胡,小李对此提出异议,争议点在于已赠与且完成产权转移的房子能否再次赠与以及相关程序问题。 案情分析: 1、小朱此前的赠与行为完成产权转移后,若不存在经过公证、公益性质及道德义务性质等不可撤销情形,理论上小朱有再次赠与的可能,但需依法进行,如签订赠与合同、办理产权变更登记。 2、此次再次赠与行为涉及税费等问题,应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及政策确定,相关各方需遵循规定执行。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