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父亲赠送给儿子的房子还能要回去吗
分类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当父亲把房子赠予儿子后,在赠予财产的权利尚未转移之时,父亲是有权利撤销这个赠予的。
然而,要是赠予合同已经经过了公证,或者是那种依法不能撤销的、带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性质以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予合同,那就不适用前面所说的可以撤销赠予的规定了。
假如赠予的房子已经办理了过户手续,这就意味着权利已经完成了转移。
在这种情况下,除非出现了法定的撤销情形,比如受赠人严重侵害了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等,一般来说父亲是不能再要回房子的。
总而言之,判断父亲是否能够要回赠予给儿子的房子,需要依据具体的赠予情况,以及是否办理了过户等这些因素。
如果是在权利转移之前,父亲有可能撤销赠予;如果已经办理了过户且不存在法定撤销情形,父亲通常就不能要回房子了。

案情回顾:

小朱将自己的房子赠予儿子小李,赠予合同经过了公证。之后小朱又反悔想撤销赠予,小李不同意,小朱称房子权利还未转移,自己有权撤销。但小李表示赠予合同已公证不能撤销,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赠予合同公证后,赠与人一般无撤销权。小朱虽认为权利未转移可撤销,但公证后的赠予合同不适用此规定。
2、此案件中,小朱不能仅以权利未转移为由撤销赠予,应遵循公证赠予合同的相关法律规定,小朱无权要回已公证赠予给小李的房子。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7 17:0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