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已婚男自愿赠与的现金可以收回吗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已婚男主动给予的现金,在这现金的赠与权利还未转移之前,给予的人是有权利撤销这个赠与的。
不过,要是这个赠与合同已经经过了公证,又或者是那种依法不能撤销的、带有救灾、扶贫、助残这类公益性质或者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那就不能撤销。 要是这赠与的财产已经把权利转移了,就像现金已经交到对方手里了,除非受赠的人做出了严重侵害给予现金的人或者是这个人的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等法定的情况,不然的话,给予现金的人一般是不能把给出去的现金再要回来的。 总而言之,到底能不能撤销或者收回赠与的现金,得依据具体的情况来判断,像是赠与行为有没有经过公证,有没有法定的可以撤销的情形之类的。 要是在这中间出现了争议,那是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去解决的,让法律来判定到底该怎么处理这种情况。 案情回顾: 已婚男小朱主动给予小胡一笔现金,在现金尚未交付时,小朱想要撤销赠与。小胡认为小朱已经承诺赠与,不能撤销。小朱表示赠与并未完成权利转移,自己有权撤销,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如果小朱的赠与合同未经过公证,也不属于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或道德义务性质,在权利未转移前,小朱有权撤销赠与。 2、如果小朱的现金已经交付给小胡,若小胡未出现严重侵害小朱或其近亲属合法权益等法定情形,小朱不能要求小胡返还现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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