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了定金签购房意向书可以退吗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具体情形,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便可退款:
1.如果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各自按照事先约定履行义务并签订相应的买卖协议,那么之前交付的订金需作为交易总价的一部分予以抵销或者全额退还; 2.若是因为不可抗力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导致无法顺利签署合同,而且在双方之间的谈判和协商过程中,对于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内容始终未能达成共识,且这种情况并非由任何一方造成的,那么在此种情况下,所交付的订金是可以被退还的; 3.若卖方由于自身原因单方面违反了合同条款,导致交易无法继续进行,那么在此种情况下,买方有权要求卖方退还双倍的订金。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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