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了合同诈骗罪会被认定吗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某位当事人在签署合同时,蓄意编造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实情,旨在非法获取对方财富且金额已达相当数量级别,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规定,该等行为有可能被判定为合同诈骗罪。
就具体案件而言,若有人以虚构的公司名义签订合同,或者采用伪造的票据作为担保,又或是在自身并无实际履行能力的前提下,通过率先履行小额合同或部分履行合同的方式引诱对方继续签订及履行合同,或者在收取对方支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担保财产之后潜逃,抑或是采取其他手段骗取对方财物,且金额已经达到较大程度,那么以上种种行为均有可能被视为合同诈骗罪。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判断某项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还需结合案件的详细事实与相关证据,由法院依据法律法规进行裁决。 若涉案金额尚未达到较大标准,则可能不构成犯罪,然而仍有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或其他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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