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字后对方不给合同,这合法吗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分析该问题时,我们需分两种情况来探讨:
首先,若相关合约明确规定了必须交纳全额款项后方能获得该合约的话,那么此种情况下,相对方的行为并不构成违法。 其次,若基于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允的基础上签订的此类合同中,合同签署后,相对方拒绝履行相应义务,则可以视为此方的行为已违反法律法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