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免责条款的含义是什么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律领域,我们通常将免责条约称为免责条款。
免责条款乃是基于私法领域中的重要原则——即当事人意思自治思想,使当事人能够在完全自由民主协商的基础之上达成一致意见。 由此产生的特定情况下,一方当事人可能无法履行合同义务,那么在这种情形下,违约方通过免责条款便得以免除依照合同约定以及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所应负担的违约责任。 这便是免责条款的本质意义——它代表了在签订合同或提供格式合同时,合同双方当事人旨在通过设立某些条款来免除或限制其中一方或者双方的法律责任。 因此,从根本上看,免责条款实际上是一种自愿设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其主要内容表现为通过意思表示来形成合约的要约内容,而其设定的宗旨是为了限制或者免除当事人未来可能面临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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