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买卖合同中,买受人有哪些具体义务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买卖合同中,针对买受方的责任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交付标的物是最为关键的环节,它不仅事关交易能否顺利完成,更是买卖合同最为核心的设立初衷。 标的物的交付形式可以划分为实物交付以及观念交付两种方式。 其中,实物交付实质上是指将标的物实际地移交给买方予以实际掌控; 而观念交付则涵盖了返还请求权让渡、占有改定以及简易交付等多个层面。 其次,作为交易的另一端,买受人才是真正期望能够获取到标的物所有权的主体,因此,把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便成为了出卖方在履行合同时的另一个重要职责,这也是买卖合同相较于其他涉及财产交付变更类别的合同所独具的特色所在。 最后,关于瑕疵担保的责任,出卖方对于其销售的商品,无论是在权利方面还是在实物本身质量的保证上都需承担相应的义务。 具体来说,这两个方面分别包括权利瑕疵担保义务以及实物瑕疵担保义务。 (1)权利瑕疵担保义务是确保出卖方向买方所提供的商品及其权益是合法且有效的; (2)实物瑕疵担保义务则强调了对于商品自身物理属性如外观、规格等是否符合要求的承诺保障。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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